关于办理2021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浏览次数:401

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学生证的管理,保证学生证件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2021级新生学生证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2021级本专科新生、2021年转专业学生和恢复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办理程序

1.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工作处(太白湖校区教学楼J419、日照校区1020)领取空白学生证(领取时间112615:00-17:00)并组织学生填写,同时填写火车票优惠卡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2.学生证信息填写完毕后,将火车票优惠卡信息登记表(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不需优惠卡的学生不用填入该表)于123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3.以学院为单位将填写完毕的学生证124日上午交学生工作处;

4.火车票优惠卡写入数据,学生证加盖钢印、公章(时间另行通知);

5.学院加盖注册章。

三、填写说明

(一)基本信息

1.学生证照片一栏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

2.发证时间:2021924日;

3.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按照身份证上信息如实填写;

4.学号:填写教务处编制的12位学号;

5.培养层次:本科、专升本学生勾选“本科”,专科学生勾选“专科”;

6.专业:填写专业全称,不得简写;

7.学制:根据教务处规定的学制,填写2年、3年、4年、5年;

8.入学年月:20219月。

(二)假期火车票购票优惠信息

1.学校所在地:按照学院所在校区勾选;

2.家庭所在地:需与身份证住址一致,省内填写格式:****县(区),外省学生填写格式:**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区);

3.乘车区间:济宁(或兖州、曲阜、曲阜东、日照、日照西)至**站,到达站填写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名称(按照附件2《火车站站名字典》内标准名称填写,只填写名称,不写字);

4.学生所填家庭所在地与身份证地址不一致的,需出具父母工作地的居住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证明上需写清与学生本人的关系);

5.火车票优惠卡需要实名制,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不能随意更改,在校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能更改乘车区间;

6.不乘坐火车的学生该优惠信息项目内容不填写。

四、其他说明

1.学生证必须用黑色笔规范填写,不得涂改(字迹要工整、清楚、美观)。

2.火车票优惠卡使用说明

1)火车票优惠卡只限从学校至家庭居住地通火车的学生寒暑假往返购票使用;

2)火车票优惠卡每年的可使用时间段:寒假为121日至第二年331日、暑假为61日至930日;

3)火车票优惠卡不能同手机、电脑和其他有磁性的物品放在一起,否则容易消磁,不能使用;

4)每生一年只能购买4次优惠车票,超过4次就不再享受优惠(即使更换新卡也不能享受);

5)火车票优惠卡每取1张车票记录1次,用完4次再充值(如用了3次就进行充值那么剩余的1次将会自动消失);

(6)新卡已含有4次优惠,无需再次充值。

3.因系统原因,在寒暑假学生乘车高峰时间段,通过自助取票机可能出现学生证有剩余次数但无法取出车票情况,这时请前往火车站购票窗口取票。

4.学生每个学年必须进行优惠资质绑定才能正常购买学生票,具体操作附后。

5.其他有关火车票优惠卡使用的相关政策,请见中国铁路12306网站。

6.转专业和恢复入学资格的学生需交还原学生证,不能交还原学生证的按补办学生证收取费用。

  

附件:附件1.火车票优惠卡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2.火车站站名字典.xls

附件3大、中专学生购票优惠资质绑定说明.docx

  

                                                          学生工作处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