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委会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的作用,调动班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是班集体意志和利益的忠实代表,在院(系、部)的领导下,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班委会应对学校和全班同学负责,自觉接受学校领导和同学的监督。
第三条 班委会的主要任务是:与团支部一道,做好班级教育、管理、学习、生活、卫生、纪律、安全等工作,团结带领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第四条 《济宁医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班委会是学生的基层组织,要接受学生会的领导,努力完成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兼学习委员)、生活卫生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等职务。班委会成员应由品学兼优,愿意为同学服务,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的学生担任。第六条 新生入校后,由辅导员根据学生入学档案和现实表现指定班、组临时负责人,代为实施班级管理。在1至2个月内正式选举产生第一届班委会。
第七条 班委会产生的程序为:
(一)个人报名。
(二)推荐候选人。班委会候选人可由本班同学酝酿,辅导员(班主任)推荐,或通过公开竞聘演讲等形式确定;候选人组成应适当照顾男女比例和行政组分布,并保留1至2个差额。
(三)考察。辅导员(班主任)要对每一个候选人进行考察,个别征求同学意见,写出考察报告,提交学生大会讨论。
(四)会议选举。召开班级学生大会,辅导员(班主任)介绍候选人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充分的酝酿和评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班委会。
(五)公示。拟选定的班委会委员名单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上报审批。公示结束后,年级办或辅导员汇总各班委员名单,上报所在院(系、部)审批,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七)宣布任命。
第八条 班委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实习期间若打破班级编队,则按实习队要求管理,但原班委委员的身份和任务保持不变。
第九条 班委会委员难以胜任工作、有重大过失或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可申请辞职或直接免职;对有一门以上课程不及格、学习压力过大者,辅导员(班主任)在征得院(系、部)同意后,可予以调整。
第十条 为便于班级管理,班委会下设以下组织:
(一)行政组。每班分四个行政组,设组长1人,组长要对班委会和本组同学负责。
(二)住宿组。学生分室住宿,每室选室长1人,负责本室同学的食宿、卫生、秩序、安全等管理工作。
(三)课代表。每学科1人,负责本科的学习工作。
(四)通讯报道组(兼信息联络员)。受班委会和团支部双重领导。
(五)为了做好文体、纪律、安全等工作,可以设立相应的小组。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班委会工作职责有:(一)班委会要按时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总结班级工作。经常分析、汇报全班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二)带领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认真组织同学学习思想政治和专业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养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和“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班风。
(三)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竞赛活动,带领同学养成“实事求是、勤奋学习、民主团结、不断进取”的学习风气,努力钻研业务,圆满地完成学习任务。
(四)配合团支部做好全班同学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业余生活,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培养能力。
(五)带领同学积极开展争创“优良学风班”和各类争先创优活动,搞好学期(年)总结、表彰评比、毕业鉴定等工作。
(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了解、掌握班级同学家庭经济状况,做好班级贫困生的认定和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比和推荐工作。
(七)带领同学积极参加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并组织好周末、重大节日、检查活动等的卫生大扫除。
(八)班委会要协助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同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班级同学人身和财产安全。
(九)班委会委员要敢于创新,勇于开拓,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尊重、了解、关心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班委会要关心帮助同学提高自理能力,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十)班委会委员对工作要勇于负责,团结合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工作中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出现矛盾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解决。
第四章 委员职责
第十二条 班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第十三条 班长全面主持班委会工作,其职责为:
(一)指导、协调各委员、组长工作。
(二)检查、督促班级工作计划的实施,负责工作总结、汇报等。
(三)主持班委会、班会、民主生活会。
(四)负责向本班同学传达上级指示和要求,并贯彻落实。
(五)负责考勤(集体活动)和请销假,负责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六)协助辅导员(班主任)搞好班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四条 副班长(兼任学习委员)职责
(一)协助班长工作。班长因故不在时,代行班长职责。
(二)负责课堂考勤。
(三)兼任学习委员,做好教学工作的上传下达。
(四)负责课代表工作。
(五)负责组织经验交流、学习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活动。
第十五条 体育委员职责
(一)协助体育教研室抓好体育教学和体育训练,负责体育课、早操时间的考勤。
(二)组织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和业余体育活动。
(三)负责体育代表队和各种体育比赛活动的组织工作。
(四)组织同学参加劳动。
(五)组织同学参加军训。
第十六条 文娱委员职责
(一)组织开展业余文娱活动。
(二)组织文娱晚会。
(三)配合学校搞好重大节日的文娱联欢活动。
第十七条 生活卫生委员职责
(一)负责勤工助学、奖励资助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家庭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和申报工作。
(三)负责班级账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班级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和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
(五)及时收集、反映同学在生活卫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另,女学生委员负有配合做好女生工作的职责)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班委会会议制度班委会会议每周举行一次,定于周一召开,由班长主持。
会议内容是:各委员汇报上周的工作情况,本周工作打算,分析研究同学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新情况,商定班内重大事情,传达上级指示和要求,安排本周活动,交流思想和工作经验,工作小结等等。每次会议内容都要记入班委会工作日志。
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班委会,必要时可与团支部一起举行联席会议。
班委会个别委员间的碰头会,要利用课余时间进行。
班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全班同学会议,总结汇报上月工作,表彰好人好事,传达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安排下月工作。
第十九条 生活会议制度
由全班同学参加的民主生活会,是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每月召开一次。生活会由班委安排,以小组为单位。搞好班级建设人人有责,监督班委会委员工作人人有权。
生活会内容:
(一)讨论班委会的工作汇报和工作安排。
(二)评议班委会委员的职责履行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就班风、学风等方面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意见。
(四)表扬先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学习时事政治,开展影评、书评等活动。
第六章 工作考核
第二十条 考核标准(按100分计)(一)具备担任学生干部的品质和性格,有创新精神。 (10分)
(二)热心为同学服务,威信高。 (10分)
(三)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 (10分)
(四)自觉遵守纪律,表率作用好。 (10分)
(五)学习成绩高于全班中等水平。 (10分)
(六)能按《班委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10分)
(七)善于团结同学,主动与其他干部配合工作。 (10分)
(八)能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10分)
(九)工作效率高,效果好。 (10分)
(十)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逐步提高。 (10分)
第二十一条 实施办法
(一)由所在院年级办或辅导员统一组织,每学期检查评定一次。
(二)个人得分作为评定奖学金、干部加分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考核成绩较差、不能胜任工作者,可申请辞职或直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