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武装工作、国防教育、学生军训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学生军训工作。
三、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
四、负责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五、负责在校生入伍报名和政审工作。
六、协助学校做好拥军拥属,拥政爱民和军、烈属的慰问工作。
七、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负责学生军训工作。
三、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
四、负责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五、负责在校生入伍报名和政审工作。
六、协助学校做好拥军拥属,拥政爱民和军、烈属的慰问工作。
七、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