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实施2013年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扬帆工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包括研究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本学年已享受省及以上级别资助政策的学生和2013届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本期工程共资助我校3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各院(系)资助人数根据在校生规模确定。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近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占年级前50%且无不及格情况;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济宁医学院“扬帆工程”申请表》,并对学生情况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学生信息填写《济宁医学院“扬帆工程”汇总表》,于6月17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将对报送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和评选,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名单,并将获奖学生信息报省委高校工委。
附件:1.
2.
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慈善总会、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山东省慈善总会高校分会关于实施2013年山东省高校“扬帆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扬帆工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包括研究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本学年已享受省及以上级别资助政策的学生和2013届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本期工程共资助我校3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每人资助2000元。各院(系)资助人数根据在校生规模确定。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情况;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近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均占年级前50%且无不及格情况;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济宁医学院“扬帆工程”申请表》,并对学生情况进行审查,将符合条件学生信息填写《济宁医学院“扬帆工程”汇总表》,于6月17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将对报送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和评选,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名单,并将获奖学生信息报省委高校工委。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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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扬帆工程”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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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扬帆工程”汇总表 |
学生工作处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