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模范的激励导向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我校2012—2013学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办法:
各院(系)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济宁医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奖励办法》和《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实施细则》要求,评选出本院(系)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二、评选程序、时间:
各院(系)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及基本情况填写《济宁医学院2012—2013学年先进个人呈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济宁医学院先进个人登记表》、《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登记表》和word版的名单于 10月 3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学校评审小组审查。
三、评选要求
1、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评选表彰先进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系)应高度重视。
2、精心组织,层层推荐,严格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严格把关,评选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0月21日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模范的激励导向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我校2012—2013学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办法:
各院(系)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济宁医学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奖励办法》和《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实施细则》要求,评选出本院(系)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二、评选程序、时间:
各院(系)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及基本情况填写《济宁医学院2012—2013学年先进个人呈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济宁医学院先进个人登记表》、《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登记表》和word版的名单于 10月 30日前以院系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审核合格后报学校评审小组审查。
三、评选要求
1、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评选表彰先进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系)应高度重视。
2、精心组织,层层推荐,严格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严格把关,评选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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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相关表格 |
学生工作处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