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第八届 “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院(系)要按照《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评选要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评选出本院(系)候选人(参评人数4000人以上的院(系)4名, 1500-2000人 3名,800—1500以下2名,800人以下1名)。将其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A4纸打印)和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推荐表各一式2份报学生工作处(日照校区报日照学生工作处)。
二、时间安排:
1、11月29日前将候选人名单推荐表以院(系)为单位纸质连同电子材料报学生工作处(日照校区报日照学生工作处)。
2、12月2日确定候选人并宣传板展出,12月3日-5日网上投票,投票方式另行通知。
3、12月7日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选十大优秀学生和十大优秀学生提名奖名单。12月8日—12月10日公示三天后确定评选名单。
附件:
![]() | 十大优秀学生相关表格 |
学生工作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