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
为做好我省2015至2016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已申请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审核通过的在校学生。
三、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 m.cn ),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已申请贷款的学生需先在线注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录入申请信息、打印贷款申请表。
(二)贷款申请受理。贷款学生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到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并签订贷款借款合同。
1、首次贷款学生
2、续贷学生
今年系统新增了“续贷声明”功能,续贷学生填写续贷申请信息的同时一并填写“续贷声明”,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5版)》。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开学一周内将受理证明交辅导员,辅导员收齐后以年级为单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贷款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处要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工作,将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贷款学生本人。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面向全国提供咨询解答服务。
有关通知及附件材料可登录“济宁医学院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中心”进行下载,或关注济宁医学院学生工作微信平台:jnmcxsc,平台二维码:
学生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可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张会存 0537-3616068、15725907999
冯 磊 0537-3616070、18369700067
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