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通知》(鲁教学字〔2015〕7号)文件精神和《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我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我校第十届十大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1.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5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2.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学校先进个人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会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济宁医学院第十届“十大优秀学生”
各学院按照《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进行推荐。
二、评选要求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1.各学院将评选的省级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填写“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到A4纸上)和“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名单”、“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推荐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一式一份(所有表格连同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
2.各学院将推荐的第十届十大优秀学生认真填写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推荐表、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附典型事迹材料(1500字以上,A4纸打印),一式二份(所有表格连同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处。
三、时间要求
3月7日前将评选推荐人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连同电子版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丁国军
电 话:0537-3616069
学生工作处
2016年2月26日
附件:
1.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
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5.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名单
6.推荐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名单
7.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
8.济宁医学院十大优秀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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