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模范的激励导向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我校2016—2017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各学院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实施细则》要求评选。 二、评选程序、时间 各学院将初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信息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呈报表》《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获奖名单》(电子版),11月10日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 三、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评选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联系人:冯磊,联系方式:05373616070,18369700067。
附件:1.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呈报表 3.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 4.获奖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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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文件: 济医学字〔2017〕20号-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pdf(196.61KB) 附件1-4.zip(74.13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