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7浏览次数:1058

各学院: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模范的激励导向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我校2016—2017学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各学院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创建“优良学风班”活动实施细则》要求评选。

二、评选程序、时间

各学院将初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信息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呈报表》《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获奖名单》(电子版)11月10日以学院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

三、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透明,评选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联系人:冯磊,联系方式:05373616070,18369700067。

 

附件:1.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2.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呈报表

      3.济宁医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

      4.获奖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6日

 



 
附件文件:
济医学字〔2017〕20号-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pdf(196.61KB) 附件1-4.zip(74.1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