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关于选聘校内专职心理咨询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13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济宁医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济医院字〔2021140号)精神,学生工作处现面向校内选聘专职心理咨询师。

一、岗位职责

面向学校师生员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如心理健康讲座、个体咨询与治疗、团体心理辅导、危机干预等)

二、岗位要求

1.政治素质高,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2. 具有心理学、精神医学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获得了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工作资质。

3.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工作。

四、材料报送

符合选聘条件并有应聘意愿的人员,请于20211213日(周一)17:30前,将专职心理咨询师简历(见附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发送至xlzxjnyxy@163.com邮箱。

五、工作待遇

选聘的校内专职心理咨询师,每咨询一次(50分钟)按1.5个标准学时核算工作量,团体辅导每次按3个标准学时核算工作量。工作量按学校规定纳入学校绩效工资。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0537-3616525667800

邮箱: xlzxjnyxy@163.com

  

附件:专职心理咨询师简历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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