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济宁医学院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济医院字〔2021〕140号)精神,学生工作处现面向校内选聘专职心理咨询师。
一、岗位职责
面向学校师生员工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如心理健康讲座、个体咨询与治疗、团体心理辅导、危机干预等)。
二、岗位要求
1.政治素质高,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2. 具有心理学、精神医学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获得了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工作资质。
3.具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工作。
四、材料报送
符合选聘条件并有应聘意愿的人员,请于2021年12月13日(周一)17:30前,将专职心理咨询师简历(见附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发送至xlzxjnyxy@163.com邮箱。
五、工作待遇
选聘的校内专职心理咨询师,每咨询一次(50分钟)按1.5个标准学时核算工作量,团体辅导每次按3个标准学时核算工作量。工作量按学校规定纳入学校绩效工资。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0537-3616525(667800)
附件:专职心理咨询师简历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