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09-01浏览次数:119

1.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建立健全全校本专科学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制定实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组织学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3.建立健全学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学生奖惩工作,指导开展评先创优活动;负责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工作;做好学风建设,弘扬“大爱济医”为核心的济医文化品牌;了解学生情况,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类问题,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4.做好学生奖、贷、助、勤、补、免等资助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组织实施资助育人工作;做好学生医疗保障服务等工作。

5.负责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考核工作,组织举办就业招聘会,组织协调毕业生档案审核与转递等工作;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就业指导课的教学工作。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负责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管理与服务,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

6.做好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工作,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机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心理健康意识;进行心理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组织、指导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开展心理健康调研和其他有关工作。

7.负责辅导员的配备发展、管理培训、考核奖励、职称评审等工作;做好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8.负责学生公寓的调配使用、安全排查、卫生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宿舍文化建设。

9.负责组织学生军训、军事理论教学、国防教育及征兵工作。10.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