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 关于举办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生处时间:2022-05-02浏览:130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教思字〔20211号)精神,加强疫情期间对师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升心理育人工作实效,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2年山东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思函〔20221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宁医学院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疫”路同心 温暖守护 健康成长

二、活动宗旨

以加强积极心理品质培育和压力分类疏解为主线,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疫情期间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225

四、活动内容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依托学校、二级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展开,活动涉及宣传教育类、咨询辅导体验类、疏压解困类、文化体育类4大类10项校级活动(见附件),具体安排见后续活动通知。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工作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在“宣传教育类、咨询辅导体验类、疏压解困类或文化体育类”中开展至少1项具有学院特色的院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活动形式不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的要求,把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作为维护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科学筹划设计活动,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动员发动,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创新载体,培育品牌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载体,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加强品牌活动培育建设,积极打造学院心理育人精品特色活动,丰富拓展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总结凝练,加强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注重挖掘典型、凝练工作经验并及时宣传、推广。注重活动资料的整理报送,各二级学院根据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开展情况,提交2000字左右的活动总结(主要包括活动目标、活动过程、活动成效、活动特色与启示等)及支撑材料,于65日前报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 667880

附件:济宁医学院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月校级活动安排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2252